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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時報訊(記者敖曉波)上交所昨天發佈了《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第十號重組公司持續信息披露》,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重組停牌前相關事項的核實、確認和承諾、重組停牌期間及披露重組方案後的持續信系統傢俱息披露,並強化了重組公司董事會的勤勉盡責義務。
  從具體內容看,《備忘錄》從四個方面加以規範。首先,規範了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停牌前相關事項的核實、確認和承諾。要求上市公司因重大資搜尋行銷產重組傳聞發佈澄清公告或者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中涉及重組事項確認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的回函作為公告附件同時披露。
  其次,強化重組公司董事會的勤勉盡責義務。為避免上市公司推出重組方案後隨意終止重組的情形,《備忘錄》要求重組公司董事會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委托中介機構對交易對方進行調查,併在附生效條件的重組協議中約定有效可行的違約補償條款、泄密賠償條款等,無法在重組協餐飲設備推薦議中增加上述條款的應說明具體理由等。
  第三,強化禮服了重組停牌期間的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在延期復牌公告中披露重組框架介紹、目前重組工作進展、無法按期復牌的具體原因及預計復牌日期。其中重組框架介紹至少包括主要交易對方、交易方式、標的資產及需要在召開首次董事會前取得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批和核准情況。
  最後,規範上市公司披露重組方案後的持續信息披露義務,特別是重組風險因素的及時披露。《備忘錄》要求,上市公司披露重組預案或者報告書草案後,市場環境、交易對方、標的二手餐飲設備買賣資產出現變化調整或者重組各方溝通存在問題的,上市公司應當及時披露。  (原標題:上交所規範重組信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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